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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一股份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主要生产企业之一

时间:2022-12-12 20:43:06    


【资料图】

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2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行业、产品和技术,关于重要股东,关于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

了解到,公司产品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锂电池电解液中的重要添加剂。

电解液添加剂是为改善电解液的稳定性及增强电池电化学性能而加入的少量功能性物质,一般不参与锂电池的电极反应,但可以大幅定向改善电解液的各项性能,帮助锂电池实现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高倍率性能、宽温度适用范围以及高安全性的优良特性,是锂电池电解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电解液添加剂具有用量小、改良效果显著的特点,按功能不同可分为成膜添加剂、过充保护添加剂、高低温性能改良剂、酸性中和剂及阻燃添加剂等。

电解液生产厂商采购电解液添加剂后,根据其电解液配方将成膜添加剂、过充保护添加剂、高低温性能改良剂等各类添加剂按规定比例添加入电解液溶剂中进行混合配制、检测、过滤,最终制成电解液成品。

目前,市场锂电池体系以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为主,VC、FEC作为适配上述电池电解液体系的主要添加剂能够从延长电池循环寿命、提高充放电效率、减少电解液副反应发生等多方面改善锂电池性能。根据国内行业信息咨询、市场研究的专业服务机构智研咨询发布的《2022-2028年中国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市场现状分析及未来前景规划报告》统计,2021年,我国电解液添加剂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达到了91.19亿元,同比2020年的24.5亿元增长了272.2%,其中成膜添加剂VC、FEC的市场规模达到了61.35亿元,约占国内总体市场份额的67.3%。随着锂电池性能的进一步提高、锂电池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添加剂相关技术的发展,添加剂行业将可能呈现如下发展趋势:(1)电解液添加剂的需求量进一步增加;(2)新型添加剂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3)多功能添加剂的地位将逐步提升。

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奥克股份(300082)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碳酸二甲酯,采购商品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且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发行人接受劳务系奥克股份入股后,于2021年向奥克股份借调相关人员协助发行人规范运作,人员借调情况已于2022年3月解除。借调人员薪酬及相关费用由奥克股份核算,发行人以接受奥克股份劳务及服务的形式承担相关支出并与奥克股份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给奥克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系发行人支付碳酸二甲酯采购款及劳务服务费用。2022年1-6月发行人收到的1.73万元系预付款退回。2020年发行人收到的2,730.77万元系奥克股份支付的增资款。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奥克股份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已经掌握了各类主要添加剂的合成制备工艺,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活动的主要目的为提高产品收率、纯度以及动力学反应活性、热力学稳定性等性能,相关研发项目中的技术性验证阶段需要在生产线上进行生产试验。虽然相关活动研发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的研发目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但研发试制品同样可以对外销售并形成销售收入。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了会计处理,将因研发活动而形成的“试运行产品”(研发试制品)在具体销售时所形成的收入和对应的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在具体核算过程中,公司根据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将研发投入中在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性验证时投入的原材料归集至“研发支出”核算,在试验结束后形成满足标准可对外出售的产品后过渡到“生产成本”核算,再计入存货,研发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后结转至“营业成本”核算。该部分投入属于为研发活动发生的直接材料投入,故属于“研发投入”,但在会计核算上,由于该部分产品最终对外销售,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应列入“营业成本”核算,而不在“研发费用”列报。

因此,公司研发费用金额较低主要系上述投入是公司研发活动产生的直接投入,属于研发投入,但在会计核算上,由于该部分产品最终对外销售,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需确认为营业成本,而不在研发费用科目列示。因此,公司的研发活动整体支出应通过研发投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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